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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南宁如何提取公积金

  • 作者:佚名
  • 来源:cass软件站
  • 时间:2025-10-24

  在南宁,公积金的提取为许多有需求的市民提供了便利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提取公积金的相关事宜。


 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


  若您在南宁购买新建自住住房,可在签订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,携带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等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。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。


  若是购买二手自住住房,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,同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取。







 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


  以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在正常还款 12 个月后,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。需提供身份证、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等资料。







  若使用商业贷款购房,在还款期间,可凭相关材料按规定提取公积金,但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。


  租房提取


  对于租房居住的市民,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,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。凭租赁合同、租金缴纳证明等办理。







  租赁商品住房的,根据不同情况按比例提取。单身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 1000 元,已婚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 1500 元。需提供身份证、租赁合同、租金发票等材料。


  其他提取情形


  如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离休、退休,出境定居等情况,也可按相应规定提取公积金。每种情形都有明确的材料要求,市民需仔细准备,确保顺利提取。


  总之,南宁公积金提取政策旨在满足市民不同的住房需求。您只需了解自身符合哪种提取情形,准备好相应材料,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,就能便捷地提取公积金,让公积金更好地为您的生活服务。